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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0 06:32 散名
中欧新趋势基金(LOF)通过中信银行和齐鲁证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根据《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为“中欧新趋势基金”)定于2008年10月30日起,通过中信银行和齐鲁证券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中欧新趋势基金。代销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2024184

  网址:[url]http://www.qlzq.com.cn[/url]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趋势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趋势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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