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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开放券商透过第三地投资大陆
据外电综合报道:
路透台北6月26日电---马萧新**首波两岸金融松绑出炉,台湾行政院周四表示,院会通过开放两岸证券往来等措施,包括券商可透过第三地投资大陆证券公司,也开放券商直接及间接地投资大陆的基金及期货公司.
行政院今日公布的"调整两岸证券投资方案",还包括准许台湾及香港指数股票型基金(ETF)相互挂牌、香港证交所挂牌的企业可来台湾上市柜或发行存托凭证(TDR).此外,为了松绑陆资来台,**同时也取消外国机构投资人来台投资须注明不含陆资的规定.
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在解释开放上述政策的背景时指出,两岸金融开放为新内阁施政方针,在开放的时程表上,金管会选取法令变动较少,执行困难度较低者先推动.
她表示,开放後有助於吸引中长期资金投资台湾,协助本地证券业者海外布局,并有利於台湾朝亚太筹资中心前进.
政策说明及细节如下:
1. 证券商赴陆投资
--券商透过第三地投资大陆证券公司,取消券商持有大陆证券公司股份不得低於25%限制,并调高证券业投资大陆总额占净值比重至20%,原订为10%.
--本地投信可直接,或透过第三地(间接)投资大陆的基金管理公司.本地期货商也可直接、间接投资大陆期货商.
2. 取消法人机构来台投资,须出具资金非来自大陆地区的声明.
3. 开放台港ETF相互挂牌:赎回采现金结算.估计开放半年内将有一档ETF赴港上市交易,规模约30亿台币.
4. 开放香港证交所挂牌企业来台第二上市(柜)
--在香港上市六个月,经台湾央行同意即可申请.
--现阶段开放对象不包括: 在大陆地区注册企业、陆资直接或间接投资超过20%的外国企业,以及陆资为其主要影响力股东的外国企业.
此外,本地媒体今日报导,行政院也将提高基金投资大陆股市及红筹股限制,将境内及境外基金投资大陆股市上限由现行的基金净值0.40%,调高至1.0%;投资港澳H股、红筹股上限则由现行的10%,调高至21%.
对此,张秀莲表示,政策已决定开放,但细节将在下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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